RE:怡Sir.
抱歉,白天略忙,现在来码回复。
你的黑历史和棕腕如何与我无关,你们私人恩怨请私下解决。
首先,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“抄袭”这个定义性非常强的词汇,因为我不想把这么单一且过分的罪名直接扣在你头上。
抄袭是有关著作权的词汇然而在著作权法下,法律上对同人文到底有没有抄袭的判定,没有任何意义。所以在法律层面上谈论抄袭话题,是无用的。一直以来大家争执的抄袭,基本上都是在道德层面上来讲的。
法律都难以评判抄袭,要让大家比较的时候运用到法律条款显然是不适用的。
我没有用到“抄袭”这个词汇是因为你的情况和法律上的抄袭不一样。
当然我边看支配边在心里想的就是:抄了抄了你抄了,这篇文到处都是我的影子。
但是实际上冷静下来处理这件事的时候,我斟酌过我的词句,尽量将我的想法以比较理智以及公平的态度表现出来。
写手之间应该互相尊重,这是我给你的尊重。
或许你可以好好仔细看一下我所写的东西,在面对你声誉和写手基本道德受到质疑的严肃情况下,你也应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。
我之前写的前提是:
”在同个圈子和同个CP下,还有怡sir.曾经看过我这篇文得的前提下,让我难以接受。“以及”...梗之间的碰撞无可厚非,但在知情的情况下,这种事我觉得是应该极力避免的。”
我不管你是旁边放着我的文故意改写的,模仿的,无意中写了相似的情节, 还是“本意没有抄袭”
在你看过毒药的情况下,写出这篇故事基调与毒药相同,细节类似,人设类似的文。我觉得我有权力要求你删文。
这篇文我在前你在后,我们写的都是凯源,同人圈讲求的创造力和独创性不是么?
而不是我听到一个故事,然后我把它加点我喜欢的情节,换个结局,看起来发展不一样,所以这个故事就不是这个故事了。
这个故事还是这个故事。
我也不多不少混了五年同人圈,对于抄袭的概念我想我的理解不会输于你,圈中大大小小关于抄袭或者有抄袭嫌疑的争执我也看过不少,结果无一例外的是,没有什么可以逼迫对方。一顿腥风血雨后,该怎么样就怎么样,去留是你的自由,没有人可以干涉你继续涉足这个圈子的权力。
我在此只是想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再来回答关于你另一篇声明里的几个问题。
第一“本意没有抄袭”不能成为你不删文的理由,我其实有10%相信你不是故意的,各种可能性都要考虑到。 “
第二为什么我没有私下沟通你,因为我不想听到 “因为你努力过什么,而我没有满意却不能继续追究下去” 的言论。
第三我不希望你停笔,因为能原谅你的人还是会原谅你。
而我希望你删文。
话题还是回到两篇文的比对上,
关于怡子给出的截图,证明此文的类型。在此我表示我并没有在这方面对你提出质疑,因为我还是知道哪些是你自己想的,哪些只是通用梗。不然毒药中王俊凯的番外也会被我比对进去。
还有关于你说的,”凯源文有千种万种,但是真正的凯源只有那么一对。所以对于成长经历的描述难免相似“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。
我以前双向你是因为第一我发现我们性格不合,第二我们对于凯源的理解差得太多。而且RPS本就是哈姆勒特和哈利波特的区别。在偶像完美和积极向上的外表下,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臆想。我和你的臆想应该没有那么相近。
还有相似的不仅是演唱会,一两个梗是重叠是情有可原, 和那么多心理活动的相似这些叠加起来,才是让我真正不能接受的地方。
关于写作手法的问题,我不想在此详细说。单引号这点,我不写引号是有理由的,这不是我习惯的写作方式,我特意不写引号是为了造就出这些都是王源想听到的话的错觉。
不写引号并不是你日常的写作方式,请问你的理由是什么?
处理办法,我的希望还是那两个。我只是想为我正名,甚至不需要你的道歉。毕竟我勉强可以接受你是无心之失,而无心之失并不代表是可以放任错误的理由。
这件事并不是体现人心的险恶还是公道,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,偏向自己的立场也是情理之中。
这不是谁胜谁负,毕竟这种事在我强烈要求下也并不一定会是我想要的结果。怡子,讨厌你的人在我说这件事之前就讨厌你,而相信你的人完全可以无视我说的话继续相信你。
只是谁多谁少的问题。
你给出的态度又是封笔又是黑头像,作者不需要为读者负责也不需要为看客负责,唯一就是要对自己的文负责。你的理由,我相信你自己很清楚。
《《《《《
在我认真打这篇回复的时候,基友告诉我你发了新的然后一走了之。
好吧,来猜猜我现在的心情(。
针对看见你把我们群也给带出场了,我想说,我们只是看到了你以前的黑料,讨论了下。从来没有侮辱过你或者根据不实的信息诽谤过你。
你关心的,你关注的,和说出来“等我一人回复”的言论相斥,你的粉丝在我这里留言希望我不受到评论影响我看见了。我只能说你的态度让我非常恼火,所以我决定把你拉黑,江湖不见。
这件事应该没有后文了吧。
最后,看热闹的都散了吧(๑•̀ㅂ•́)و✧,我还是个写文的,看文的留下。